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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土部发出土地制度改革再动员 农民即将得到10个大红利大实惠

    信息发布者:付静磊
    2017-12-11 09:59:41   转载

    近日,国土资源部隆重召开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会议,对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,要求要尽快形成更多可复制、可推广、利修法、惠群众的制度创新成果。

      这次会议肯定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的进展和成效,认为改革初步实现农民得利益、农村得治理、企业得空间、产业得发展、土地得盘活、耕地得保护的一举多得效果。

      会议要求各级一定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,大胆探索创新,加强规划引领,完善配套政策,因地制宜,突破常规,扎扎实实地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,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扎实推进。同时,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基础工作。

    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具体内容是什么?有什么样的新进展,为什么说广大农民朋友将从改革中得到大实惠,获得大好处,分得大红利?下面,小编为你盘点归纳。

    国土部发出土地制度改革再动员,农民即将得到10个大红利大实惠

    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具体内容:一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;二是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;三是征地制度改革试点。这三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始于2015年。近期,考虑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系重大,需要在试点中进一步统一思想、凝聚共识,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延长一年,到2018年12月31日结束,让我们共同期待。届时,广大农民将会从这三个方面的改革中得到至少10大实惠。

    (一)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。这是指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,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以出让、租赁、入股等模式参与市场交易。农民能在这项改革中获得哪些红利呢?

    (1)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每个村集体将会有土地可以同城里的国有建设用地一样,直接进入土地市场,上市交易、融资抵押、租赁入股。农村集体和村民,就可以拥有非常可观的财产性收入。

    (2)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出让的主体是村集体和全体村民,此项收入将全部归村集体和村民所有,农民的土地将会大增值,农民的土地收益将会大提高。

    (3)盘活了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建立了流转通道,企业用地就可以直接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,用地将会更为便捷,这样就会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办好工厂、惠及村民。

    国土部发出土地制度改革再动员,农民即将得到10个大红利大实惠

    (二)宅基地制度改革。这项改革在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、引导农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、规范宅基地管理和利用、改善村庄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,农民将以此大受益。

    (4)鼓励进城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腾退出的宅基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回购,这样,全家进城农民将拥有一份可观的财产性收入。

    (5)将农村宅基地住房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,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将产权清晰、归属明确,也就具有了不动产属性,可以用于转让、抵押、贷款,赋予了农民住房的财产权。

    (6)用公开竞争方式进行有偿选位分配宅基地,实现宅基地真正的市场化配置,将提高宅基地管理水平,增强乡村自我建设、自我管理的能力,促进美丽乡村建设。

    国土部发出土地制度改革再动员,农民即将得到10个大红利大实惠

    (三)土地征收制度改革。通过试点探索,缩小了征地范围,规范了征收程序,完善了对被征地农民合理、规范、多元保障机制,农民将会从中得到更多实惠。

    (7)用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年产值倍数法,随着城镇化的高速发展,各地的区片地价都在大幅度提升,这无疑将大大提高征地补偿标准。

    (8)先与农民就补偿标准等内容达成书面协议,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落实后方可启动程序,这较之于以前先有用地审批、再对农民予以公告有了很大进步,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土地是不是被征收,将真正由农民自己说了算。

    (9)完善了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,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,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条件的社会保障,保障体系将更合理、更规范、更多元

    (10)在征收农民住房时,以前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,改革后将作为专门的住房财产权予以补偿,不但会提高补偿标准,也是对农民住房财产权的尊重。

      发展成果人民共享,改革红利惠及农民,让我们共同期待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功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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